建筑消防检测设施,是指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在消防竣工验收前进行的技术测试过程。检测企业通过对建筑消防设施的检测,为公安消防部门和建设单位提供消防设施安装运行的真实情况,出具的检测报告是公安消防部门进行消防验收和日常消防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是一份有法律效力的技术文件。为此,加强对建筑消防设施检测企业的监督管理,督促其规范检测行为,保障建筑消防设施完整好用,是控制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的有效手段。
一、建筑消防检测设施企业的现状
1996年10月16日发布的《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公安部30号令)要求,凡设有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工程,在工程竣工后,施工安装单位必须委托具备资格的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单位进行技术测试,取得建筑消防设施技术测试报告。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单位作为消防中介服务企业,实行资质管理,必须取得省级以上公安消防部门审查许可才能具备资格。2002年11月,《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02]24号)发布后,公安部取消了包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消防产品生产、维修立项审批等10个消防行政审批项目,造成公安消防机构对消防行业监管力度弱化。目前通行的做法是,只要有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消防设施检测资质和工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检测企业均可从事建筑消防设施检测业务。由于取消了对消防检测企业的行政审批,致使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市场出现了无人监督无人管理的局面,导致检测市场鱼龙混杂,恶性竞争,随意降低检测标准,甚至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情况屡屡发生,检测质量无法保证,检测企业没有在消防工程竣工验收中间起到技术把关的作用。据统计。仅2006、2007两年间,全省各级公安消防部门就办理违法违章检测案件17起,对15家检测企业及其负责人实施了消防行政处罚。
二、建筑消防检测设施企业存在的问题
消防设施检测企业应该为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和建筑消防设施提供技术保障,为公安消防部门加强行政审批把关提供依据。但由于消防检测行业长期失控漏管,从业标准不规范,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导致消防检测行业存在不少问题,亟待解决。
(一)检测企业缺乏从业标准。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是一个新兴行业,从全国来看,对建筑消防设施检测行业的管理也还处于摸索阶段,没有形成统一的规定,对检测企业的准入原则、服务许可、作业制度、奖惩办法等方面都没有明确的规定,也没有形成有效的行业自律机制。公安消防部门对检测企业是否具备检测能力无法评估,导致检测企业良莠不齐,检测质量无法保证。
(二)对检测质量缺乏有效监督。《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发布后,消防检测公安消防部门弱化了对检测企业的监督管理。目前,有些检测企业片面追求经济利益,无原则、无条件的随意出具合格检测报告;还有的企业自己施工,自己检测,检测缺少公正性,技术把关成了摆设。公安消防部门在验收时,经常发现现场的实际情况与检测报告结论不一致,检测企业检测结果的真实性遭到质疑。
(三)检测技术力量不能满足业务需要。目前,国家对检测人员没有技术职称要求,也没有持证上岗要求,造成了检测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难以适应消防科技的发展需要。近年来,在总队组织的全省检测企业检查中,随机抽考检测技术人员对检测设备的掌握情况,均存在检测人员对基本的检测仪器,如风压计、接地电阻测量仪不会使用的现象。还有不少企业检测仪器种类和数量缺额大,按照企业实际配备的检测设备,许多项目无法进行,根本无法保证检测业务的开展。
(四)检测报告五花八门。目前,消防检测对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报告没有统一要求,没有统一格式,造成检测报告制作不规范,格式五花八门。例如检测报告普遍存在结论不明确,强调只对当时情况负责,为检测报告的虚假成分找托词;有些必要的基本检测数据没有记载,如消防水箱、消防水池的容积等;有的为了逃避责任,对尚未安装到位的消防设施,直接填写不在检测范围之内,马虎过关。这些都导致检测报告质量不高,虚假成分不少,没有起到应该起到的技术评判作用。
(五)检测收费标准不统一。目前,我省检测企业对检测项目的收费按照安徽省物价局1998年文件执行,收费标准长时间而没有修订,很多检测企业也未按此标准执行,检测收费随意性大,同样一笔检测业务,有的企业报价1万,有的报价10万,报价混乱。更有一些检测企业干事不多,收费惊人,极大损坏了消防检测行业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