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机票机票退票
㈠ 自愿退票
由于旅客原因,机票未被使用,在客票有效期内要求退票,称为自愿退票。除了您的行程取消,产生自愿退票外,如果您要更改原客票的航程及乘机人,也要将原客票按自愿退票处理,另购新的客票。自愿退票原则上您的机票是在哪里购买的,退票也要在原购票的售票处办理。
凡是在我公司购买的机票,我公司均可为您办理退票业务。
我公司办理退票的流程:
⒈ 国际机票提出申请:
2 退票办理:在确认您的机票可以办理退票后,我们将按照航空公司的规定办理退票,向航空公司提出退票申请,等待航空公司退回退票款。如果您的行程单已经打印,我们在您寄回行程单后为您办理退票。
3 退还票款:航空公司退票成功后,我们将按您支付的渠道将退票款原路返回。由于各家银行情况不同,退票款到帐时间也有所不同,敬请谅解!
㈡ 非自愿退票
由于航空公司原因,对旅客未能使用的全部或部分客票,航空公司应办理非自愿退票。非自愿退票均不收取退票费。
非自愿退票流程:
⒈ 提供证明:
⑴ 在航班起飞前,如果您接到了航空公司航班变动的信息,要求退票,如果订座记录当中已经有了航班变动记录,则不需要您再开具航班变动的证明;
⑵ 如果您的机票订座记录当中没有航班变动记录,您需要到航空公司开具一份航班变动的证明邮寄至我公司退票组。
⒉ 退票确认:我们接到您的退票申请并且证明确实是航班变动造成的非自愿退票,我们将向航空公司提出客票全价退款的申请。
⒊ 退票办理:航空公司接到我们的申请并确认是由于航空公司原因造成的旅客非自愿退票,我们将等待航空公司将票款全退至我公司;
⒋ 退还票款:我们收到航空公司的全额退款后,将按您支付的渠道原路返回退票款。由于客家银行情况不同,退票款到帐时间也有所不同,敬请谅解!
㈢ 旅客因健康原因不能乘机国际机票客票的退票处理
旅客健康情况经医生证明不适宜乘机时,要求办理退票,可按非自愿退票的规定办理。 因健康原因向航空公司申请将客票按非自愿退票需要乘机人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病情诊断证明书,病历复印件,医院收据,行程单原件等) 各航空公司病退金额必须在50元以上,并且病情诊断证明书必须为原件,有医生开具“不宜乘机”字样。如果提交的证明材料不全按自愿退票处理。
㈣ 行程单丢失的国际机票退票处理
随着电子客票的广泛使用,为进一步方便旅客,提供良好的服务,鉴于《民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以下简称《行程单》)开具旅客报销凭证的特殊性,购买电子客票并已打印《行程单》的旅客提出退票时,受理退票单位必须收回《行程单》。旅客一旦遗失《行程单》,不得要求重新打印,但不影响行程,对于要求退票的旅客,应按规定操作:
⒈ 退票人必须是旅客本人,并提供旅客购票时使用的有效证件;若旅客确需委托他人代办退票,被委托人须持本人有效证件,旅客的书面代办委托书和旅客有效证件(正本或复印件)办理。在委托书中旅客需注明被委托人的姓名、证件号码、联系电话,委托书须留有旅客本人签名和代办人签名。
⒉ 国际机票退票人须书写声明书,声明书内容应包含旅客信息,包括旅客姓名,购票时使用的证件号码,联系地址和电话,手机号码等;电子客票和《行程单》信息,包括客票号码,开具的行程单流水号,票面价格,出票日期和单位等,以及声明所退客票的《行程单》确已遗失,一旦被使用,则由旅客承担由此可能造成的各种损失和所有法律和经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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